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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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2024AFAAZ0183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9月14日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瑶海区大兴镇裕溪路247号弘皓大厦八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政务区潜山路与祁门路交口新地中心C座17楼1704室

项目负责人:杜宜丽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政务区潜山路与祁门路交口新地中心C座17楼1704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4年09月14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3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14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14
    0天0小时5分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2024AFAAZ0183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9月14日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瑶海区大兴镇裕溪路247号弘皓大厦八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政务区潜山路与祁门路交口新地中心C座17楼1704室

项目负责人:杜宜丽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政务区潜山路与祁门路交口新地中心C座17楼1704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4年09月14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3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14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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