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大川村路面摊铺及亮化工程成交公告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大川村路面摊铺及亮化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面摊铺及亮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通化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0:1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褚蔚涵、潘洁、孙义华 | ||
总成交金额 | ¥17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晓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三强04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化县开发区2777号创业大厦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晓亮* | ||
附件: | |||
附件1 | 红巨鼎声明函.jpg | ||
附件2 | 天汇声明函.jpg | ||
附件3 | 江河.jpg |
一、项目编号:JLSXH-GCZB-*(招标文件编号:JLSXH-GCZB-*)
二、项目名称: (略) 面摊铺及亮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 (略)
供应商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 (略) 场16-1-127(商03)
中标(成交)金额:17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吉 (略) | (略) 面摊铺及亮化工程 | 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文体广场工程及排水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 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施工 | 李芳 | 二级建造师 吉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褚蔚涵、潘洁、孙义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 (略) 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商评审得分为85.00分,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
联系方式:王三强0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 (略)
地 址:通化县开发区2777号创业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高晓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亮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面摊铺及亮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通化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0:1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褚蔚涵、潘洁、孙义华 | ||
总成交金额 | ¥17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晓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三强04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化县开发区2777号创业大厦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晓亮* | ||
附件: | |||
附件1 | 红巨鼎声明函.jpg | ||
附件2 | 天汇声明函.jpg | ||
附件3 | 江河.jpg |
一、项目编号:JLSXH-GCZB-*(招标文件编号:JLSXH-GCZB-*)
二、项目名称: (略) 面摊铺及亮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 (略)
供应商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 (略) 场16-1-127(商03)
中标(成交)金额:17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吉 (略) | (略) 面摊铺及亮化工程 | 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文体广场工程及排水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 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施工 | 李芳 | 二级建造师 吉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褚蔚涵、潘洁、孙义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 (略) 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商评审得分为85.00分,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
联系方式:王三强0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 (略)
地 址:通化县开发区2777号创业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高晓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亮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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