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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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9-27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4-JLDJDC-W1010/#-1089

四、评标结果(评审排序、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最终报价):

第一名:江苏 (略) ,投标报价:“蔬果类”优惠率30%,“肉类(含水产、禽蛋等)”优惠率28%,“干调类(含豆制品)”优惠率20%,“速冻、饮品类”优惠率18%;

第二名:江 (略) ,投标报价:“蔬果类”优惠率28%,“肉类(含水产、禽蛋等)”优惠率22%,“干调类(含豆制品)”优惠率25%,“速冻、饮品类”优惠率20%;

第三名:北京 (略) ,投标报价:“蔬果类”优惠率28%,“肉类(含水产、禽蛋等)”优惠率28%,“干调类(含豆制品)”优惠率28%,“速冻、饮品类”优惠率28%。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 (略) 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8-2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DC-W1010/#-108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供货

时间

供货

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供货期为一年

(在合同期内#方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考评,经考评达标的,#方可选择续签1年)

(略) ,招标 (略) 域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运杂费等所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金额约400.#元人民币,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最高限价:“蔬果类”的优惠率不得小于20%;其他三类副食品(肉类(含水产、禽蛋等)、干调类(含豆制品)、速冻、饮品类)的优惠率不得小于15%。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属于销售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须完成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3. 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为部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供应保障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含)人民币,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原件现场携带备查)。

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盖章页)加盖公章(与时限要求不符、金额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和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备查。

(2)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蔬果类、肉类(含水产、禽蛋等)、干调类(含豆制品)、速冻和饮品类中的任意两类及以上副食品。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场所条件。

注:提供经营场所的相关房屋所有权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及实地考察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实地考察报名单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北京时间)。

招标人将根据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内各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对通过实地考察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接收】。

(二)申领招标文件登记地点:线上登记领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0.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属于销售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须完成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3) 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为部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供应保障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含)人民币,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原件现场携带备查)。

注:①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盖章页)加盖公章(与时限要求不符、金额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和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备查。

②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蔬果类、肉类(含水产、禽蛋等)、干调类(含豆制品)、速冻和饮品类中的任意两类及以上副食品。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场所条件。

注:提供经营场所的相关房屋所有权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申领方式

线上购买。登录“ (略) ”(http://**),免费办理会员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客户服务热线:0551-#,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 (略) 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经代理机构审核登记后,招标人将根据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内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 (略)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略) 的同时,需提供“(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h-inter.com电子邮箱进行审查,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注: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9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252号新中泰大厦10层1006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 (略) 发布为准。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236号(总部)

联系人: 、、、

电 话:(张)、#(张)、#(哈)、#(金)

电子邮箱:*@*h-inter.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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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
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9-27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4-JLDJDC-W1010/#-1089

四、评标结果(评审排序、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最终报价):

第一名:江苏 (略) ,投标报价:“蔬果类”优惠率30%,“肉类(含水产、禽蛋等)”优惠率28%,“干调类(含豆制品)”优惠率20%,“速冻、饮品类”优惠率18%;

第二名:江 (略) ,投标报价:“蔬果类”优惠率28%,“肉类(含水产、禽蛋等)”优惠率22%,“干调类(含豆制品)”优惠率25%,“速冻、饮品类”优惠率20%;

第三名:北京 (略) ,投标报价:“蔬果类”优惠率28%,“肉类(含水产、禽蛋等)”优惠率28%,“干调类(含豆制品)”优惠率28%,“速冻、饮品类”优惠率28%。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 (略) 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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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8-2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滁州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DC-W1010/#-108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供货

时间

供货

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供货期为一年

(在合同期内#方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考评,经考评达标的,#方可选择续签1年)

(略) ,招标 (略) 域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运杂费等所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金额约400.#元人民币,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最高限价:“蔬果类”的优惠率不得小于20%;其他三类副食品(肉类(含水产、禽蛋等)、干调类(含豆制品)、速冻、饮品类)的优惠率不得小于15%。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属于销售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须完成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3. 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为部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供应保障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含)人民币,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原件现场携带备查)。

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盖章页)加盖公章(与时限要求不符、金额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和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备查。

(2)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蔬果类、肉类(含水产、禽蛋等)、干调类(含豆制品)、速冻和饮品类中的任意两类及以上副食品。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场所条件。

注:提供经营场所的相关房屋所有权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及实地考察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实地考察报名单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北京时间)。

招标人将根据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内各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对通过实地考察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接收】。

(二)申领招标文件登记地点:线上登记领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0.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属于销售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须完成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3) 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为部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供应保障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含)人民币,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原件现场携带备查)。

注:①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盖章页)加盖公章(与时限要求不符、金额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和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备查。

②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蔬果类、肉类(含水产、禽蛋等)、干调类(含豆制品)、速冻和饮品类中的任意两类及以上副食品。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场所条件。

注:提供经营场所的相关房屋所有权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申领方式

线上购买。登录“ (略) ”(http://**),免费办理会员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客户服务热线:0551-#,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 (略) 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经代理机构审核登记后,招标人将根据申领招标文件登记时间内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 (略)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略) 的同时,需提供“(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h-inter.com电子邮箱进行审查,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注: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9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252号新中泰大厦10层1006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 (略) 发布为准。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236号(总部)

联系人: 、、、

电 话:(张)、#(张)、#(哈)、#(金)

电子邮箱:*@*h-inter.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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