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大悟县芳畈镇社区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大悟县芳畈镇社区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 ||
(略) 域 | 大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09:15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杰,李金池,严军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左珮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2-* | ||
采购单位 | 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悟县芳畈镇芳畈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悟县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悟县前进大道6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2-* |
一、项目编号
*04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悟县 (略)
供应商地址:大悟县城 (略) 26号
中标(成交)金额:99.*(万元)
综合评分法: 92.57(分)
工程类 |
名称: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杰,李金池,严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9-29
2、评审地点:大悟县前进大道60号(大悟县住房和 (略) 3楼302)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99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大悟县芳畈镇芳畈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悟县建设 (略)
地 址:大悟县前进大道60号
联系方式: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珮紫
电 话:071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 ||
(略) 域 | 大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09:15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杰,李金池,严军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左珮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2-* | ||
采购单位 | 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悟县芳畈镇芳畈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悟县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悟县前进大道6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2-* |
一、项目编号
*04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悟县 (略)
供应商地址:大悟县城 (略) 26号
中标(成交)金额:99.*(万元)
综合评分法: 92.57(分)
工程类 |
名称: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大悟县芳 (略) 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杰,李金池,严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9-29
2、评审地点:大悟县前进大道60号(大悟县住房和 (略) 3楼302)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99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大悟县芳畈镇芳畈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悟县建设 (略)
地 址:大悟县前进大道60号
联系方式: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珮紫
电 话: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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