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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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磐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 (略) (略) (略) 交口西南侧

成交金额:###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金寨县科技馆一楼大 (略) 域进行改造,在原有场地的基础上布展以提供科技馆公共服务,并配套相应的展项。项目设置展项及其他设备共3件。

服务要求:包括项目涉 (略) 域原展项拆除;新展项内容深化设计;展项的设计、研发、制作、布置、装饰、运输、安装、调试;项 (略) 域内的展示环境深化设计;项 (略) 域内的环境布展施工;项目整体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售后维护保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余波、汪永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9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金寨县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895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寨县建设项目 (略)

地 址:金寨 (略) 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磐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 (略) (略) (略) 交口西南侧

成交金额:###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金寨县科技馆一楼大 (略) 域进行改造,在原有场地的基础上布展以提供科技馆公共服务,并配套相应的展项。项目设置展项及其他设备共3件。

服务要求:包括项目涉 (略) 域原展项拆除;新展项内容深化设计;展项的设计、研发、制作、布置、装饰、运输、安装、调试;项 (略) 域内的展示环境深化设计;项 (略) 域内的环境布展施工;项目整体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售后维护保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余波、汪永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9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 (略) ,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金寨县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金寨县梅 (略) 895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寨县建设项目 (略)

地 址:金寨 (略) 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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