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门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标段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门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标段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略) 2024-2027年门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编号:Y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略) 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2 | 广东公诚 (略) | 通过 | 无 |
3 | (略) | 通过 | 无 |
4 | (略) 新 (略) | 通过 | 无 |
5 | 中泰 (略) | 通过 | 无 |
6 | 广州 (略) | 通过 | 无 |
7 | 北京华远 (略) | 通过 | 无 |
8 | 北京 (略) | 通过 | 无 |
9 | (略) (略) | 通过 | 无 |
10 | 广东 (略) | 通过 | 无 |
11 | (略) (略) | 通过 | 无 |
12 | 广州 (略) | 通过 | 无 |
13 | 上海 (略) | 通过 | 无 |
14 | 北京 (略) | 通过 | 无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日 期:2024年10月1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24-2027年门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编号:YG*)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公诚 (略) | (略) (略) | (略) |
投标报价(元) | *.20 | *.20 | *.00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止,或支付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暂定服务开始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止,或支付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暂定服务开始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止,或支付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暂定服务开始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日 期:2024年10月15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略) 2024-2027年门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编号:Y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略) 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2 | 广东公诚 (略) | 通过 | 无 |
3 | (略) | 通过 | 无 |
4 | (略) 新 (略) | 通过 | 无 |
5 | 中泰 (略) | 通过 | 无 |
6 | 广州 (略) | 通过 | 无 |
7 | 北京华远 (略) | 通过 | 无 |
8 | 北京 (略) | 通过 | 无 |
9 | (略) (略) | 通过 | 无 |
10 | 广东 (略) | 通过 | 无 |
11 | (略) (略) | 通过 | 无 |
12 | 广州 (略) | 通过 | 无 |
13 | 上海 (略) | 通过 | 无 |
14 | 北京 (略) | 通过 | 无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日 期:2024年10月1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24-2027年门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编号:YG*)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公诚 (略) | (略) (略) | (略) |
投标报价(元) | *.20 | *.20 | *.00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止,或支付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暂定服务开始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止,或支付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暂定服务开始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止,或支付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暂定服务开始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日 期: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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