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棠街道杏园小区零星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汀棠街道杏园小区零星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Y-2024GC1031
二、项目名称:汀棠街道 (略) 零星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花桥镇沿山大道53号
成交价为:(略)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方素丽、章贤敏、(略)永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6742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1.2022年度大砻坊街道执法中队零星工程;2.香格 (略) 和光华 (略) 零星维修工程;3.汇成 (略) 主干道 (略) 面改 (略) 单元楼 (略) 维修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汀棠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1 号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金玺商业街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略)
一、项目编号:MY-2024GC1031
二、项目名称:汀棠街道 (略) 零星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花桥镇沿山大道53号
成交价为:(略)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方素丽、章贤敏、(略)永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6742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1.2022年度大砻坊街道执法中队零星工程;2.香格 (略) 和光华 (略) 零星维修工程;3.汇成 (略) 主干道 (略) 面改 (略) 单元楼 (略) 维修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汀棠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1 号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金玺商业街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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