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符桥镇圣人山村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下符桥镇圣人山村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一、项目编号:JSJY(略)1
二、项目名称:下符桥镇圣人山村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红星美凯龙S11栋308-310室
成交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零(略)分((略).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下符桥镇圣人山村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霍山县下符桥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M7.5浆砌块石、20cm厚C35水泥混凝土(含模板)、20cm厚级配碎石、20cmC20素砼(含模板)、波形梁钢护栏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844.(略)元。 工 期:10个月 项目负责人:申峰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雷中伦、宋燕杰、董雪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和安徽 (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略)、0564-(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下符桥镇街道
联系电话: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山县衡山 (略) 18号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64-(略)
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4年11月18日
一、项目编号:JSJY(略)1
二、项目名称:下符桥镇圣人山村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红星美凯龙S11栋308-310室
成交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零(略)分((略).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下符桥镇圣人山村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霍山县下符桥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M7.5浆砌块石、20cm厚C35水泥混凝土(含模板)、20cm厚级配碎石、20cmC20素砼(含模板)、波形梁钢护栏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844.(略)元。 工 期:10个月 项目负责人:申峰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雷中伦、宋燕杰、董雪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和安徽 (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略)、0564-(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下符桥镇街道
联系电话: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山县衡山 (略) 18号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64-(略)
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4年11月18日
招标
|
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