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纺线供应商招标二次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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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纺线供应商招标二次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招标编号 : HPZB-2024-357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0-31 17: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安徽省天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纺线供应商招标(二次)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1-18


    项目名称

    安徽省 (略) 生产用纺线供应商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

    HPZB-2024-357

    采购人

    名称

    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 (略) 2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汪月琴(略)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4日9:30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企业名称

    安徽 (略)

    投标价

    (略)/支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异议函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提起异议的时间及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安徽
招标编号 : HPZB-2024-357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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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11-18


    项目名称

    安徽省 (略) 生产用纺线供应商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

    HPZB-2024-357

    采购人

    名称

    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 (略) 2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汪月琴(略)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4日9:30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企业名称

    安徽 (略)

    投标价

    (略)/支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异议函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提起异议的时间及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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