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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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MSY-*SZ-*
一、招标概况
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于2024年10月2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18日在沙洋县中心5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沙洋 (略) 已经确认定标候选人,现进行定标候选人公示。
二、定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如有)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湖北 (略) *.85 合格 150 姚思宇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湖北 (略) *.93 合格 150 刘沛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湖北 (略) *.08 合格 150 范秋媚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沙洋 (略) 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西侧( (略) 南侧)2幢商业1单元104号 联系人:刘海波 电话(传真):0724-*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联系人:刘睿 电话(传真):0724-*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1月19日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MSY-*SZ-*
一、招标概况
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沙洋县金水街停车场项目于2024年10月2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18日在沙洋县中心5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沙洋 (略) 已经确认定标候选人,现进行定标候选人公示。
二、定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如有)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湖北 (略) *.85 合格 150 姚思宇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湖北 (略) *.93 合格 150 刘沛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湖北 (略) *.08 合格 150 范秋媚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沙洋 (略) 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西侧( (略) 南侧)2幢商业1单元104号 联系人:刘海波 电话(传真):0724-*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联系人:刘睿 电话(传真):0724-*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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