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玛县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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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玛县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河办字〔2023〕1号)要求,呼玛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对宽河、汗达河两条河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已评价完成。经有关县级河湖长同意,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附件:县级河湖健康评价结果

呼 (略)

2024年11月20日

按照《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河办字〔2023〕1号)要求,呼玛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对宽河、汗达河两条河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已评价完成。经有关县级河湖长同意,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附件:县级河湖健康评价结果

呼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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