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县级生态农场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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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级生态农场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加快推进我县生态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德化县 (略) 关于印发德化县生态农场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共有福建省德 (略) 、福建省阿 (略) 、德化县儒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桃花岭农业观光园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溪心岛家庭农场等5家主体提交申报材料。

  我局于11月21日,组织评审小组对以上5家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如下:①德化县桃花岭农业观光园专业合作社:土壤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未提供农产品检测报告,不同意推荐;②德化县溪心岛家庭农场:未提供土壤检测报告,农产品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不同意推荐;③福建省德 (略) 、福建省阿 (略) 、德化县儒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均能按要求提交材料,建议列入2024年度县级生态农场名单。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德化县 (略) 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街8号,德化县 (略)

  电话:# 电子邮箱:*@*ttp://**

  德化县 (略)

  2024年11月22日

  为进一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加快推进我县生态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德化县 (略) 关于印发德化县生态农场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共有福建省德 (略) 、福建省阿 (略) 、德化县儒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桃花岭农业观光园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溪心岛家庭农场等5家主体提交申报材料。

  我局于11月21日,组织评审小组对以上5家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如下:①德化县桃花岭农业观光园专业合作社:土壤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未提供农产品检测报告,不同意推荐;②德化县溪心岛家庭农场:未提供土壤检测报告,农产品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不同意推荐;③福建省德 (略) 、福建省阿 (略) 、德化县儒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均能按要求提交材料,建议列入2024年度县级生态农场名单。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德化县 (略) 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街8号,德化县 (略)

  电话:# 电子邮箱:*@*ttp://**

  德化县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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