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卷烟厂年度综合行政维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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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卷烟厂年度综合行政维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略) 受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委托,对红安卷烟厂年度综合行政维修服务(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略))组织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无有效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人:湖北 (略)

中标优惠率:6.25%

税率:9%

服务响应时间要求:7*24小时响应,不超出2小时可抵达现场

质保期:按单个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质保期不少于1年(如涉及国家规定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质保期计算)

第二中标人:众志汇中(湖北) (略)

中标优惠率:6.25%

税率:9%

服务响应时间要求:7*24小时响应,不超出2小时可抵达现场

质保期:按单个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质保期为1年(如涉及国家规定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质保期计算)

业务量分配原则:第一、二中标人业务量分配比例为5.5:4.5(以结算金额为准),招标人对业务量分配另有调整的,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结果有效期:3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届满,经采购人综合评价合格,在不改变合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红安卷烟厂预计一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预计三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湖北龙乡 (略) 预计一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预计三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说明: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额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请中标人尽快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联系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东创创意园(中 (略) 油料所内)2栋1楼

联系人:魏经理、马经理、田经理

招标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后勤服务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联系人:董先生

(略) 受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委托,对红安卷烟厂年度综合行政维修服务(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略))组织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无有效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人:湖北 (略)

中标优惠率:6.25%

税率:9%

服务响应时间要求:7*24小时响应,不超出2小时可抵达现场

质保期:按单个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质保期不少于1年(如涉及国家规定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质保期计算)

第二中标人:众志汇中(湖北) (略)

中标优惠率:6.25%

税率:9%

服务响应时间要求:7*24小时响应,不超出2小时可抵达现场

质保期:按单个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质保期为1年(如涉及国家规定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质保期计算)

业务量分配原则:第一、二中标人业务量分配比例为5.5:4.5(以结算金额为准),招标人对业务量分配另有调整的,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结果有效期:3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届满,经采购人综合评价合格,在不改变合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红安卷烟厂预计一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预计三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湖北龙乡 (略) 预计一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预计三年采购总金额为(略)元(含税),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说明: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额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请中标人尽快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联系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东创创意园(中 (略) 油料所内)2栋1楼

联系人:魏经理、马经理、田经理

招标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后勤服务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联系人: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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