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医疗电子票据平台统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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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医疗电子票据平台统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 (略) 统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

二、项目名称:怀 (略) 统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成交金额:*.00

供应商的评审价:*.00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6.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 (略) 统建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医疗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实现对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流程的管理,采用集中部署的模式,将 (略) 部署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票据的全业务全流程服务,实现电子票据的开具、日常票据管理、集中存储、集中代签名等服务。怀宁县21个医疗卫生机构(含19 (略) )以HIS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在线使用 (略) ,实现开票信息传递,并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实现赋码与开票监制。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林海、刘小华、孙淑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43号,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 (略) 络形式向怀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略) 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 151 号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 (略) 143号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中俊

电   话:05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记录表

4.业绩、证书等证明材料

怀 (略) 统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

二、项目名称:怀 (略) 统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成交金额:*.00

供应商的评审价:*.00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6.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 (略) 统建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医疗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实现对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流程的管理,采用集中部署的模式,将 (略) 部署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票据的全业务全流程服务,实现电子票据的开具、日常票据管理、集中存储、集中代签名等服务。怀宁县21个医疗卫生机构(含19 (略) )以HIS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在线使用 (略) ,实现开票信息传递,并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实现赋码与开票监制。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林海、刘小华、孙淑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143号,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 (略) 络形式向怀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略) 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 151 号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 (略) 143号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中俊

电   话:05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记录表

4.业绩、证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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