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2024AFYW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3号、5号互联宝地徽园B3栋3层B3309单元
投标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略) 网点西段43号B楼合肥商城2楼
联系人:陈剑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骏飞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普项目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1666 (略) 201室,联系人:王骏飞,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 (略) 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普项目 (略)
2024年12月13日
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2024AFYW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北华园5栋二单元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3号、5号互联宝地徽园B3栋3层B3309单元
投标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略) 网点西段43号B楼合肥商城2楼
联系人:陈剑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骏飞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普项目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1666 (略) 201室,联系人:王骏飞,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 (略) 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普项目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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