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卢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33,LSGZ[2024]297-ZC217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5、磋商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LSGZ[2024]297-ZC217 | 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 卢氏县绿 (略) | 卢氏县城 (略) 37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供货周期 | 数量 | 单价 | ||||||
1 | 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 合格(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签定后5日历天内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3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 (略) 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 (略) 二楼第二评标室
4、评审专家名单:杨波(组长)、高波(业主代表)、李艳娜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采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中标人:卢氏县绿 (略)
机构代码:#MA9KKJDK9C
投标报价:大写:#佰###万#仟元整
小写:¥#.00元
供货期:合同签定后5日历天内
项目负责人:杨朝兰
联系电话:#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略) 场监 (略) 令第56号)《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2 (略) 场监 (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规定,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收取代理费:¥#.00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城 (略) 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退役 (略)
联系人:张鹏程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 (略) 北段
采购人:卢氏县退役 (略)
联系人:莫巍方
联系方式:#
地址:卢氏县城 (略) 北段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肖俊
电话:#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33,LSGZ[2024]297-ZC217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5、磋商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LSGZ[2024]297-ZC217 | 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 卢氏县绿 (略) | 卢氏县城 (略) 37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供货周期 | 数量 | 单价 | ||||||
1 | 卢氏县2025年春节期间慰问驻军部队暨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 合格(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签定后5日历天内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3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 (略) 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 (略) 二楼第二评标室
4、评审专家名单:杨波(组长)、高波(业主代表)、李艳娜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采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中标人:卢氏县绿 (略)
机构代码:#MA9KKJDK9C
投标报价:大写:#佰###万#仟元整
小写:¥#.00元
供货期:合同签定后5日历天内
项目负责人:杨朝兰
联系电话:#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略) 场监 (略) 令第56号)《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2 (略) 场监 (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规定,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收取代理费:¥#.00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城 (略) 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退役 (略)
联系人:张鹏程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 (略) 北段
采购人:卢氏县退役 (略)
联系人:莫巍方
联系方式:#
地址:卢氏县城 (略) 北段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肖俊
电话:#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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