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遂宁市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1:2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 ||
总成交金额 | ¥2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5-*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2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女士08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佳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女士 0825-*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报告.pdf |
一、项目编号:JYZB[2024]036号(招标文件编号:JYZB【2024】036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8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 (略) |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范围 | 1、 (略) 行政中心国控空气自动站监测点位采样口距离地面高度达到42.67米,超过30米规范要求,需在1000米范围内重新设置新点位, (略) 民中心、 (略) 技侦楼、 (略) 3个点位进行比对监测,根据比对监测数据合理性对行政中心站点进行优化调整。 2、方案配备3套标准空气六参数(SO2、NO2、O3、CO 、PM10和PM2.5)自动监测系统在拟选3个点位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有效监测比对时间至少30天,根据比对结果在开展数据分析。 3、比对规范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2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等规范严格执行。同时按照《“十五五”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编制报告。 4、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5、该比对为自动监测数据比对,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连续比对时间不少于1个月,中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中断比对,需重新计算时间进行比对。 6、比对监测和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报告必须经国家审核通过。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 | 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28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佳元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联系方式:廖女士 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 08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1:2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 ||
总成交金额 | ¥2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5-*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2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女士08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佳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女士 0825-*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报告.pdf |
一、项目编号:JYZB[2024]036号(招标文件编号:JYZB【2024】036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8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 (略) |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范围 | 1、 (略) 行政中心国控空气自动站监测点位采样口距离地面高度达到42.67米,超过30米规范要求,需在1000米范围内重新设置新点位, (略) 民中心、 (略) 技侦楼、 (略) 3个点位进行比对监测,根据比对监测数据合理性对行政中心站点进行优化调整。 2、方案配备3套标准空气六参数(SO2、NO2、O3、CO 、PM10和PM2.5)自动监测系统在拟选3个点位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有效监测比对时间至少30天,根据比对结果在开展数据分析。 3、比对规范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2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等规范严格执行。同时按照《“十五五”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编制报告。 4、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5、该比对为自动监测数据比对,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连续比对时间不少于1个月,中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中断比对,需重新计算时间进行比对。 6、比对监测和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报告必须经国家审核通过。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 | 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28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佳元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联系方式:廖女士 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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