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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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1: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总成交金额 ¥2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25-*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2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女士0825-*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佳元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廖女士 0825-*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谈判报告.pdf

一、项目编号:JYZB[2024]036号(招标文件编号:JYZB【2024】036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8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 (略)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采购人指定范围 1、 (略) 行政中心国控空气自动站监测点位采样口距离地面高度达到42.67米,超过30米规范要求,需在1000米范围内重新设置新点位, (略) 民中心、 (略) 技侦楼、 (略) 3个点位进行比对监测,根据比对监测数据合理性对行政中心站点进行优化调整。
2、方案配备3套标准空气六参数(SO2、NO2、O3、CO 、PM10和PM2.5)自动监测系统在拟选3个点位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有效监测比对时间至少30天,根据比对结果在开展数据分析。
3、比对规范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2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等规范严格执行。同时按照《“十五五”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编制报告。
4、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5、该比对为自动监测数据比对,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连续比对时间不少于1个月,中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中断比对,需重新计算时间进行比对。
6、比对监测和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报告必须经国家审核通过。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 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28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佳元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联系方式:廖女士 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  08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1: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总成交金额 ¥2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25-*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2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女士0825-*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佳元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廖女士 0825-*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谈判报告.pdf

一、项目编号:JYZB[2024]036号(招标文件编号:JYZB【2024】036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8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 (略) (略) 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服务项目 采购人指定范围 1、 (略) 行政中心国控空气自动站监测点位采样口距离地面高度达到42.67米,超过30米规范要求,需在1000米范围内重新设置新点位, (略) 民中心、 (略) 技侦楼、 (略) 3个点位进行比对监测,根据比对监测数据合理性对行政中心站点进行优化调整。
2、方案配备3套标准空气六参数(SO2、NO2、O3、CO 、PM10和PM2.5)自动监测系统在拟选3个点位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有效监测比对时间至少30天,根据比对结果在开展数据分析。
3、比对规范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2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等规范严格执行。同时按照《“十五五”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编制报告。
4、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5、该比对为自动监测数据比对,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连续比对时间不少于1个月,中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中断比对,需重新计算时间进行比对。
6、比对监测和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报告必须经国家审核通过。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 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兆源、方运红、石佳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28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佳元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01号河东创客中心21楼17号            

联系方式:廖女士 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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