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牧医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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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牧医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J-#

二、项目名称:芜湖 (略) 2024年度食品与 (略) 牧医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69号印象西湖花 (略) 西组团22层2-2224;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压蒸汽灭菌锅

品牌:厦门致微

规格型号:GI54

数量:4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业仓、王巨龙、周华庆、王圣萍、张文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352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南京 (略) :投标文件中高压蒸汽灭菌锅不满足招标文件中“*3、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设计压力0.3Mpa”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4、中标单位业绩:①滁州 (略) 微生物检测实训室项 (略) 202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第2包。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7.65分

6、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7、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27号

联系方式:万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志

电 话:#

九、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AHZJ-#

二、项目名称:芜湖 (略) 2024年度食品与 (略) 牧医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69号印象西湖花 (略) 西组团22层2-2224;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压蒸汽灭菌锅

品牌:厦门致微

规格型号:GI54

数量:4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业仓、王巨龙、周华庆、王圣萍、张文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352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南京 (略) :投标文件中高压蒸汽灭菌锅不满足招标文件中“*3、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设计压力0.3Mpa”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4、中标单位业绩:①滁州 (略) 微生物检测实训室项 (略) 202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第2包。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7.65分

6、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7、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27号

联系方式:万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志

电 话:#

九、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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