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绩效自评抽评结果的通报
关于2024年绩效自评抽评结果的通报
关于2024年绩效自评抽评结果的通报
各市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发〔2019〕53号)和《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玉财绩效〔2024〕1号)文件要求, (略) 级部门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抽评。现将绩效上报情况及抽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上报情况
2024年, (略) (略) 按照“全覆盖”要求,根据“应评尽评”原则, (略) 级部门将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全市219个单位(含下属单位)对2023年2490个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2亿。自评结论优1879个,占75.46%;良363个,占14.58%;中230个,占9.24%;差17个,占0.68%。
二、抽评结果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2490个项目随机抽取了266个项目,分别委托“台州跃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台州 (略) ”两家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再评价,评价方式为现场和书面相结合。此次抽评对照《绩效自评报告抽评标准》,主要从绩效自评表报送及时性、绩效立项依据、目标设置和完成情况、指标完善情况等方面着手,重点关注项目内容准确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自评结论真实性,原因分析客观性等情况进行评分。从抽评情况来看,各乡镇、市直各预算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事求是开展自评,自评质量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抽评中发现的问题
部分项目申报时绩效目标较为简单、笼统,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数量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效益目标进行具体细化。在绩效指标设计中,一是普遍存在以共性指标为主,个性评价指标偏少的情况。二是定量指标较少或不准确,定性指标较宽泛未细化,如“无害化补助资金”、“海山乡小 (略) 理外运”等缺少定量指标;三是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导致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故不能充分反映项目整体绩效存在的问题。如“健康促进和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为90:10,产出占比过高;“档案管理经费”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权重比60:20:20,效益占比过少;“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涉及民生项目的满意度指标权重为0等。四是缺少充足的评分依据,有些单位未能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支撑,如项目实施满意度无法客观体现。
部分项目自评结论与指标得分、指标完成值缺乏对应关系。个别项目仅有自评分数但无自评结论;也有的项目刚好相反,仅有自评结论但无自评分数。
3.部分单位对于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评价项目组在抽评过程中发现,有些单位或部门以敷衍为主,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实际参与评价人员只走个程序为主。有些自评单位的评价工作主要由财务科室负责实施,业务科室参与度低,评价仅侧重资金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
1.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
强化单位责任意识和重视度,结合业务特点,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单位或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财务与业务工作衔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
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和项目实施情况,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3.强化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开展绩效自评
各单位或部门开展绩效自评时要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对被评价项目及其绩效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确定具体评价指标,确保绩效自评报告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和客观公正。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自评的复评工作,对绩效自评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对抽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做好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为2025年绩效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同时,2024年绩效自评及抽评结果将作为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结果为“差”和“中”的项目,预算审核从严、资金安排从紧,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关于2024年绩效自评抽评结果的通报
各市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发〔2019〕53号)和《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玉财绩效〔2024〕1号)文件要求, (略) 级部门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抽评。现将绩效上报情况及抽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上报情况
2024年, (略) (略) 按照“全覆盖”要求,根据“应评尽评”原则, (略) 级部门将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全市219个单位(含下属单位)对2023年2490个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2亿。自评结论优1879个,占75.46%;良363个,占14.58%;中230个,占9.24%;差17个,占0.68%。
二、抽评结果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2490个项目随机抽取了266个项目,分别委托“台州跃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台州 (略) ”两家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再评价,评价方式为现场和书面相结合。此次抽评对照《绩效自评报告抽评标准》,主要从绩效自评表报送及时性、绩效立项依据、目标设置和完成情况、指标完善情况等方面着手,重点关注项目内容准确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自评结论真实性,原因分析客观性等情况进行评分。从抽评情况来看,各乡镇、市直各预算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事求是开展自评,自评质量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抽评中发现的问题
部分项目申报时绩效目标较为简单、笼统,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数量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效益目标进行具体细化。在绩效指标设计中,一是普遍存在以共性指标为主,个性评价指标偏少的情况。二是定量指标较少或不准确,定性指标较宽泛未细化,如“无害化补助资金”、“海山乡小 (略) 理外运”等缺少定量指标;三是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导致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故不能充分反映项目整体绩效存在的问题。如“健康促进和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为90:10,产出占比过高;“档案管理经费”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权重比60:20:20,效益占比过少;“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涉及民生项目的满意度指标权重为0等。四是缺少充足的评分依据,有些单位未能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支撑,如项目实施满意度无法客观体现。
部分项目自评结论与指标得分、指标完成值缺乏对应关系。个别项目仅有自评分数但无自评结论;也有的项目刚好相反,仅有自评结论但无自评分数。
3.部分单位对于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评价项目组在抽评过程中发现,有些单位或部门以敷衍为主,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实际参与评价人员只走个程序为主。有些自评单位的评价工作主要由财务科室负责实施,业务科室参与度低,评价仅侧重资金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
1.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
强化单位责任意识和重视度,结合业务特点,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单位或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财务与业务工作衔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
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和项目实施情况,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3.强化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开展绩效自评
各单位或部门开展绩效自评时要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对被评价项目及其绩效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确定具体评价指标,确保绩效自评报告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和客观公正。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自评的复评工作,对绩效自评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对抽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做好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为2025年绩效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同时,2024年绩效自评及抽评结果将作为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结果为“差”和“中”的项目,预算审核从严、资金安排从紧,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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