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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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 (略) 受 (略) 周口分行的委托,就“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本次磋商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

1.2项目编号:ZXYCG-2024-13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范围:对 (略) 提供2025年度驻场监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期限:一年;

2.3预算金额:(略)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磋商会议

磋商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磋商地点:中 (略) ( (略) (略) (略) 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四、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豫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价:(略).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5%*57.5%,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中标(成交)服务费:1001元;

开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

账号:7393 0101 8260 0009 12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周口分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昌建MOCO新世界a栋

代理机构:中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略)、(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中 (略)

日期:2025年1月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略)
,周口

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 (略) 受 (略) 周口分行的委托,就“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本次磋商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原银行周口分行选聘合作机构作为美慧2025年度第三方驻场监管项目

1.2项目编号:ZXYCG-2024-13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范围:对 (略) 提供2025年度驻场监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期限:一年;

2.3预算金额:(略)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磋商会议

磋商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磋商地点:中 (略) ( (略) (略) (略) 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四、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豫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价:(略).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5%*57.5%,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中标(成交)服务费:1001元;

开户名称:中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

账号:7393 0101 8260 0009 12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周口分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昌建MOCO新世界a栋

代理机构:中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略)、(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中 (略)

日期:2025年1月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略)
,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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