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采购金城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新营房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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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采购金城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新营房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仪陇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城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新营房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仪陇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城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新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JH2024HWCG1218

预算金额:#元

二、中标信息

中标价格:#元

中标供应商: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怡心街道 (略) 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1栋7层703号

三、主要标的信息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2.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 4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设备需更换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仪陇县消防救援大队

通讯地址: (略) 仪陇县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际建恒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1号新风尚6幢510号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817-#

2025年1月14日


仪陇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城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新营房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仪陇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城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新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JH2024HWCG1218

预算金额:#元

二、中标信息

中标价格:#元

中标供应商: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怡心街道 (略) 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1栋7层703号

三、主要标的信息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2.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 4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设备需更换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仪陇县消防救援大队

通讯地址: (略) 仪陇县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际建恒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1号新风尚6幢510号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817-#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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