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MBR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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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MBR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 *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1-10 16: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萧县建投水务管理有限公司萧县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MBR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1-15
    萧县 (略) (略) 理厂MBR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萧县 (略) (略) 理厂MBR膜采购项目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名称:安徽 (略)

    地址: 4872号金融港中心B2幢办904室

    中标金额:小写:*.00元(大写:*佰零*万*仟*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萧县 (略) (略) 理厂MBR膜采购项目

    数量:240帘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成(组长)、张守劲、李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东信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3#楼 2301 室,联系人:姜工,联系方式: 。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 (略) 提出投诉(地址: 1号,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萧县 (略)

    地 址: 1号

    联系人:杜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 (略)

    地址: 24#楼303室

    联系人:姜工

    电话: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成交公告.pdf
,安徽
招标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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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萧县 (略) (略) 理厂MBR膜采购项目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名称:安徽 (略)

    地址: 4872号金融港中心B2幢办904室

    中标金额:小写:*.00元(大写:*佰零*万*仟*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萧县 (略) (略) 理厂MBR膜采购项目

    数量:240帘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成(组长)、张守劲、李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东信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3#楼 2301 室,联系人:姜工,联系方式: 。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 (略) 提出投诉(地址: 1号,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萧县 (略)

    地 址: 1号

    联系人:杜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 (略)

    地址: 24#楼303室

    联系人: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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