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和门诊区装修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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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和门诊区装修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和门诊区装修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供应商填写合同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略) 装修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CS-#-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方):   (略) (略) (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416号   
供应商(#方):  苏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丽丰商业中心2幢B座14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略) 装修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SCG-# )的采购文件、#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略) 装修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略) (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内容:根据建设方和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等专业。五、九楼总面积为:1700㎡平方米,建筑层高:3.8米。耐火等级:一级,防火分类:一类建筑,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结????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该 (略) (略)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和门诊装修项目。本 (略) (略) 医技综合楼内,本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为62.00米,为一类高层建筑。本次改造为建 (略) 的调整,改造范围为 (略) 五楼及九楼。

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160天完成(5楼装修100天,9楼装修60天)。具体以合同协议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计划竣工日期:2025-06-24
工期总日历天数:1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质量标准:质量保证

1.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1.3 质量保修:质量保修: (略) [2000]80 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签约价格5%的违约金。

2、执行规范(技术标准有更新的按最新现行标准执行)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2014(2018版);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005;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2005;

(5)《建筑涂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T 29-2003;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2001(2006版);

(7)《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 19-2006;

(8)《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2013;

(9)《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2012);

(10)《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 #-2014);

(1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18);

(12)《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13)《辅助生殖医学中心建设标准》T/ACSC 01-2002;

(14)国家、湖南省、 (略)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文件等。

(15)生殖中心各功能用房细菌浓度指标要求参见下表 8.1.1

(16)生殖中心各功能用房空调技术指标参见下表 8.1.2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6元

以上报价金额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4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方式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成交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价的60%,通过相应评审后支付至80%,市财评审计完毕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增补造价不超过成交价的10%,最终 (略) 财政评审中心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审定金额为准。


4.预付款保函: 否


5.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裕芬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苏#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1.#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1.#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要求

1.1 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质量标准:质量保证

1.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1.3 质量保修: (略) [2000]80 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签约价格5%的违约金。

十、违约责任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违约责任

1.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1.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不可抗力

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变更

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中止与终止

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方补偿。

(4)如果#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法定代表人: 王团美 法定代表人: 周建青
委托代理人: 刘诗锐 委托代理人: 朱思华

附件列表
  1. (略) (略)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略) 装修项目(二次报价清单).pdf
  2.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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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和门诊区装修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供应商填写合同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略) 装修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CS-#-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方):   (略) (略) (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416号   
供应商(#方):  苏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丽丰商业中心2幢B座14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略) 装修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SCG-# )的采购文件、#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略) 装修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略) (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内容:根据建设方和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等专业。五、九楼总面积为:1700㎡平方米,建筑层高:3.8米。耐火等级:一级,防火分类:一类建筑,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结????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该 (略) (略)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和门诊装修项目。本 (略) (略) 医技综合楼内,本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为62.00米,为一类高层建筑。本次改造为建 (略) 的调整,改造范围为 (略) 五楼及九楼。

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160天完成(5楼装修100天,9楼装修60天)。具体以合同协议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计划竣工日期:2025-06-24
工期总日历天数:1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质量标准:质量保证

1.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1.3 质量保修:质量保修: (略) [2000]80 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签约价格5%的违约金。

2、执行规范(技术标准有更新的按最新现行标准执行)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2014(2018版);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005;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2005;

(5)《建筑涂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T 29-2003;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2001(2006版);

(7)《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 19-2006;

(8)《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2013;

(9)《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2012);

(10)《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 #-2014);

(1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18);

(12)《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13)《辅助生殖医学中心建设标准》T/ACSC 01-2002;

(14)国家、湖南省、 (略)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文件等。

(15)生殖中心各功能用房细菌浓度指标要求参见下表 8.1.1

(16)生殖中心各功能用房空调技术指标参见下表 8.1.2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6元

以上报价金额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4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方式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成交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价的60%,通过相应评审后支付至80%,市财评审计完毕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增补造价不超过成交价的10%,最终 (略) 财政评审中心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审定金额为准。


4.预付款保函: 否


5.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裕芬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苏#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1.#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1.#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要求

1.1 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质量标准:质量保证

1.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1.3 质量保修: (略) [2000]80 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签约价格5%的违约金。

十、违约责任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违约责任

1.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1.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不可抗力

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变更

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中止与终止

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方补偿。

(4)如果#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法定代表人: 王团美 法定代表人: 周建青
委托代理人: 刘诗锐 委托代理人: 朱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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