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物业管理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年(小写(略).67元/年,每月人民币大写:(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月(小写(略).22元/月)。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该费用已包含因履行本合同而需支付的各项成本、费用、利润、税金和风险。除此之外,(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略)方支付合同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
3、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招标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全国物业服务示范大厦》评分标准90分以上,并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设定有关要求。招标人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4、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分别在正式合同里约定。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中标人免费使用,装修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给中标人,合同终止后10天内交回招标人。招标人不负责提供中标人员工食宿及场所,中标人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等小型维修项目和供电、供水、空调设备、供热水系统(含锅炉、管网系统)等日常维修费用单项工程,单个元器件在500元以下的(含500元)均由中标人承担。设备设施和房屋本体的中、大维修,更新改造等由招标人负责。
1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除对物业服务费用组成要求进行报价外,还要根据对各品目所列出的管理项目和服务要求分明细报价(如:人工成本、安保费用、绿化费用、保洁费用、管理佣金、税率、杂费等)。
13、专业石材养护、白蚁防治、道闸维护、监控设备专业维护、消防系统专业维护、会议智能系统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略)方确有需要委托给(略)方时,(略)方不得拒绝,费用另行协商。
14、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 (略) 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中标人按物业服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品目的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严密保管好,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或予以传播。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设备设施及园林绿化等全部档案资料、相关信息及属于招标人的办公用品和生产、维修等工具。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1月服务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2月服务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3月服务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4月服务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5月服务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6月服务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7月服务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8月服务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9月服务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10月服务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11月服务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5年12月服务费;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1月服务费;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2月服务费;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3月服务费;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4月服务费;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5月服务费;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6月服务费;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7月服务费;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8月服务费;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9月服务费;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10月服务费;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11月服务费;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6年12月服务费;
第2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1月服务费;
第2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2月服务费;
第2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3月服务费;
第2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4月服务费;
第2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5月服务费;
第3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6月服务费;
第3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7月服务费;
第3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8月服务费;
第3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9月服务费;
第3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10月服务费;
第3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2元,2027年11月服务费;
第3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30元,2027年12月服务费。
收款账户: (略) 广州广发大厦支行(广东 (略) :(略)042)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01 —— 2027-12-31
五、服务地点长沙 (略) (略) (原长沙 (略) (略) )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每个月月底简易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为招标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全国物业服务示范大厦》评分标准90分以上,并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即本合同设定有关要求。(略)方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略)方有权要求(略)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略)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略)方承担(略)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6)履约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部门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略)方所有,(略)方不得在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转让该知识产权。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略)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略)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略)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略)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略)方做 (略) 域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审核确定(略)方制 (略) 域内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对(略)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因考核实施细则需结合实际进行更改完善时,(略)(略)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略)方提供一间办公用房,由(略)方无偿使用,装修、水、电、通讯等费用由(略)方承担,且该用房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回(略)方。
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略)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略)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九、(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略)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未经(略)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擅自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如因(略)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物 (略) 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资料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略)方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予以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略)方的监督、指导。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略)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略) (略) ,(略)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略) 理 (略) 理有关问题,(略)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略)方的安全管理,(略)方应无条件同意(略)方直接调配(略)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方案、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按物业服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品目的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略)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略)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略)方,由(略)方相 (略) 理。
6、(略)方工作人员总人数配备(包括项目经理、队长、安管员、机电配电值班、维修人员、保洁人员、会议服务人员、绿化人员)不得低于18人,(略)方可根据岗位要求自行调整人员分布。(略)方对员工的管理 (略) 政府、(略)方管理有关规定及(略)方书面明确的具体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岗位所需证件,有关证件复印件应送(略)方备案。(略)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7、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略)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保险并对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及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合同执行期间,(略)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发生意外伤害,或者(略)方人员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略)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略)方应提供相关保险购买证明给(略)方备案。
9、 (略) 内部的劳动纠纷或与第三方的其他纠纷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给(略)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否则,(略)方应承担因此给(略)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0、(略)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略)方及其雇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略)方的有关信息资料、物业服务档案等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客户信息等,否则,(略)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略)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任何原因而失效。
11、本合同终止时,(略)方须向(略)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略)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略)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及资料完整齐全。移交标准和程序应符合(略)方提供的详细清单和要求。
12、有权按时 (略) 支取物业管理费。
13、(略)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
十、违约责任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如因(略)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略)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略)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违约金,同时(略)方应赔偿因此给(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因(略)方未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或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严重违反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经(略)方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后,(略)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略)方严重违约,(略)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略)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违约金,同时(略)方应承担因此给(略)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略)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略)方支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日万分之一点五的违约金。
6.(略)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应付款项日万分之一点五的违约金。
7.由于(略)方原因而损坏(略)方或使用人财产的,由(略)方负责赔偿。因(略)方原因,造成(略)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略)方经济损失的,(略)方应给予(略)方相应补偿。
8.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略)个月内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作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证明。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略)方应在10日内完成所有资产和资料的交接,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略)方有权对交接情况进行审计。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略)份,(略)方(略)份,(略)方(略)份。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