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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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等工作的通知

(略) (略) ,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企业:

根据省第五轮药品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5年3月1日起执行本次采购中选结果,现开展签约量填报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量填 (略) 径

(一)填报时间:2025年2月8日9:00-2月16日17:00。

(二) (略) 径:登录江苏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报量系统(网址:http://**:(略)/tps-local/login)-药品招采管理-药品分量项目管理-省第五轮药品签约量填报。


二、签约量填报规则

相关医疗机构应根据前期报量和本次采购规则填报签约量,签约量以最小制剂单位(指片/粒/支/袋等)为填报单位,系统会自动将填报的签约量折算为最小包装数量。

(一)确认优先量

对获得优先量资格(即中选价格由低至高排名前50%(四舍五入取整),下同)且本单位前期已报需求量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应将对该产品所报的需求量作为优先量,直接予以确认。

(二)分配剩余量

医疗机构前期对非中选产品和非优先量资格产品所报需求量作为剩余量,医疗机构可在同组中选产品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填报剩余量,填报的剩余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中成药折算成使用天数,下同)的总和,不得小于系统标明的同组最低剩余量。但对中选价格由高至低排名前20%的企业(中选价格不高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1.3倍的企业除外),分配给该企业的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系统标明的限额(该限额为本医疗机构前期对该企业所报意向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的70%)。

(三)未确认或未 (略) 理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医疗机构未确认优先量或未分配剩余量的,自动确认优先量、自动默认将剩余量分配给同品种最低价中选企业。

三、医保部门确认审核

(略) 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报量进行确认审核,医保部门审核模块与医疗机构报量模块同步开放, (略) (略) 最迟于2025年2月18日前提 (略) 签约量审核结果。对医疗机构按规则填报的签约量,原则上不予调整。对医疗机构因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签约量的品种,医保部门核实后可对该品种相关医疗机构的签约量分配结果按适当比例整体调整,并将调整结果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四、配送关系设 (略) 签时间

(一)配送关系设置:2025年2月24日-28日相关中选企业可登录江苏省招采管理系统,选择“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配送关系设置- (略) ”,进行设置。中选企业应在中选结果执行前完成配送关系设置,如因未及时设置配送等导致出现临床供应问题,将按照信用记分有关规 (略) 置。

(二) (略) 签时间:2025年2月24日起 (略) 签,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按时登录江苏省招采管理 (略) 签工作。

(三)系统切换采购价格:2月27日起,省招采系统切换采购价格。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签约量填报、协议签订的督促和跟踪,并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衔接等集采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确保群众就医结算不受影响。加强对集采中选产品质量供应情况监测,畅通问题反馈渠道 (略) 置,如有重大问题,同步报 (略) 。优化集采考核方式,对存在严重质量供应问题的中选产品,其任务量可不计入考核范围;对因纳入重点监控目录、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化等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考核中选产品使用比例,不再考核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

(二)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填报规则要求,结合自身需求,按时、准确地完成签约量填报,避免误报、漏报,同时按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协议签订、药品采购工作,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品规格数量等理由影响中选品种使用。同时, (略) 原采购使用的非中选药品,群众有合理用药需求的,各医疗机构应予以保障,切忌为完成合同用量,只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简单地“一刀切”停供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低于中选药品且达到同等质量疗效的非中选药品或可替代药品,不纳入执行情况考核范围。

(三)请各中选企业及时维护中选产品信息,确定合作配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做好生产供应准备,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

江苏省 (略)

2025年2月6日

,江苏

(略) (略) ,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企业:

根据省第五轮药品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5年3月1日起执行本次采购中选结果,现开展签约量填报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量填 (略) 径

(一)填报时间:2025年2月8日9:00-2月16日17:00。

(二) (略) 径:登录江苏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报量系统(网址:http://**:(略)/tps-local/login)-药品招采管理-药品分量项目管理-省第五轮药品签约量填报。


二、签约量填报规则

相关医疗机构应根据前期报量和本次采购规则填报签约量,签约量以最小制剂单位(指片/粒/支/袋等)为填报单位,系统会自动将填报的签约量折算为最小包装数量。

(一)确认优先量

对获得优先量资格(即中选价格由低至高排名前50%(四舍五入取整),下同)且本单位前期已报需求量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应将对该产品所报的需求量作为优先量,直接予以确认。

(二)分配剩余量

医疗机构前期对非中选产品和非优先量资格产品所报需求量作为剩余量,医疗机构可在同组中选产品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填报剩余量,填报的剩余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中成药折算成使用天数,下同)的总和,不得小于系统标明的同组最低剩余量。但对中选价格由高至低排名前20%的企业(中选价格不高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1.3倍的企业除外),分配给该企业的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系统标明的限额(该限额为本医疗机构前期对该企业所报意向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的70%)。

(三)未确认或未 (略) 理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医疗机构未确认优先量或未分配剩余量的,自动确认优先量、自动默认将剩余量分配给同品种最低价中选企业。

三、医保部门确认审核

(略) 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报量进行确认审核,医保部门审核模块与医疗机构报量模块同步开放, (略) (略) 最迟于2025年2月18日前提 (略) 签约量审核结果。对医疗机构按规则填报的签约量,原则上不予调整。对医疗机构因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签约量的品种,医保部门核实后可对该品种相关医疗机构的签约量分配结果按适当比例整体调整,并将调整结果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四、配送关系设 (略) 签时间

(一)配送关系设置:2025年2月24日-28日相关中选企业可登录江苏省招采管理系统,选择“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配送关系设置- (略) ”,进行设置。中选企业应在中选结果执行前完成配送关系设置,如因未及时设置配送等导致出现临床供应问题,将按照信用记分有关规 (略) 置。

(二) (略) 签时间:2025年2月24日起 (略) 签,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按时登录江苏省招采管理 (略) 签工作。

(三)系统切换采购价格:2月27日起,省招采系统切换采购价格。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签约量填报、协议签订的督促和跟踪,并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衔接等集采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确保群众就医结算不受影响。加强对集采中选产品质量供应情况监测,畅通问题反馈渠道 (略) 置,如有重大问题,同步报 (略) 。优化集采考核方式,对存在严重质量供应问题的中选产品,其任务量可不计入考核范围;对因纳入重点监控目录、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化等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考核中选产品使用比例,不再考核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

(二)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填报规则要求,结合自身需求,按时、准确地完成签约量填报,避免误报、漏报,同时按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协议签订、药品采购工作,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品规格数量等理由影响中选品种使用。同时, (略) 原采购使用的非中选药品,群众有合理用药需求的,各医疗机构应予以保障,切忌为完成合同用量,只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简单地“一刀切”停供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低于中选药品且达到同等质量疗效的非中选药品或可替代药品,不纳入执行情况考核范围。

(三)请各中选企业及时维护中选产品信息,确定合作配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做好生产供应准备,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

江苏省 (略)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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