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25年城区市政设施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团风县2025年城区市政设施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团风县20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住房和 (略) | ||
(略) 域 | 团风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 17:15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俊成,孙伟,张明,洪菊,范凡 | ||
总中标金额 | ¥0.(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杏红、吴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3-(略)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住房和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团风县团风大道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昀定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团风县新行政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杏红、吴聪 0713-(略) |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略)-2025-(略)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20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楚林生态 (略)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 (略) 11号
中标(成交)金额:99.(略)(%)
综合评分法:81.96(分)
服务类 |
名称:团风县20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服务范围:主 (略) 破损的窨井盖、人行道、站石维修以及雨水收集口清理 (略) 疏通等所需材料采购并进行及时维修、修补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吴俊成,孙伟,张明,洪菊,范凡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2-17
2、评审地点: (略) 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 《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3.(略)(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住房和 (略)
地 址:团风县团风大道22号
联系方式:陈昀定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新行政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吴杏红、吴聪 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杏红、吴聪
电 话:0713-(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团风县20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住房和 (略) | ||
(略) 域 | 团风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 17:15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俊成,孙伟,张明,洪菊,范凡 | ||
总中标金额 | ¥0.(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杏红、吴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3-(略) | ||
采购单位 | 团风县住房和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团风县团风大道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昀定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团风县新行政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杏红、吴聪 0713-(略) |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略)-2025-(略)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20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楚林生态 (略)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 (略) 11号
中标(成交)金额:99.(略)(%)
综合评分法:81.96(分)
服务类 |
名称:团风县20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服务范围:主 (略) 破损的窨井盖、人行道、站石维修以及雨水收集口清理 (略) 疏通等所需材料采购并进行及时维修、修补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吴俊成,孙伟,张明,洪菊,范凡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2-17
2、评审地点: (略) 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 《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3.(略)(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住房和 (略)
地 址:团风县团风大道22号
联系方式:陈昀定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新行政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吴杏红、吴聪 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杏红、吴聪
电 话:071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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