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铭源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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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7: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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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铭 (略) 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二期 | |||||||
项目编号 | WH100SZ25SG0005 | |||||||
标段名称 | (略) (略) 铭 (略) 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二期 | |||||||
标段编号 | WH100SZ25SG*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略) 湾沚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略) (略) 湾沚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熊子为05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立信建设 (略) | ||||||
地址 | (略) (略) 之光商业街写字楼B座82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46 | |||||||
项目负责人 | 邵艳红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01 | |||||||
项目负责人 | 崔新同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36 | |||||||
项目负责人 | 汪昌伟 | |||||||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名称: 皖*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函,经核实,发现根据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原中标候选人信息有误,故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现按照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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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铭 (略) 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二期 | |||||||
项目编号 | WH100SZ25SG0005 | |||||||
标段名称 | (略) (略) 铭 (略) 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二期 | |||||||
标段编号 | WH100SZ25SG*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略) 湾沚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略) (略) 湾沚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熊子为05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立信建设 (略) | ||||||
地址 | (略) (略) 之光商业街写字楼B座82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46 | |||||||
项目负责人 | 邵艳红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01 | |||||||
项目负责人 | 崔新同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36 | |||||||
项目负责人 | 汪昌伟 | |||||||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名称: 皖*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函,经核实,发现根据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原中标候选人信息有误,故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现按照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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