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学校四级正、副校长职级首次认定结果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学校四级正、副校长职级首次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号)和《 (略)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中小学校长职级首次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4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首次任职的正、副校长直接认定为四级正、副校长。现 (略) 公办学校新增四级正、副校长职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校长、副校长拟认定职级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 (略)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人:陈树斌,联系电话:0755-*,地址: (略) 931室。
(略) (略) 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附件: (略) 公办学校新增四级正、副校长职级首次认定名单
(略) (略)
2025年2月20日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号)和《 (略)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中小学校长职级首次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4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首次任职的正、副校长直接认定为四级正、副校长。现 (略) 公办学校新增四级正、副校长职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校长、副校长拟认定职级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 (略)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人:陈树斌,联系电话:0755-*,地址: (略) 931室。
(略) (略) 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附件: (略) 公办学校新增四级正、副校长职级首次认定名单
(略) (略)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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