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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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灵璧县 (略)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零*仟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要求:根据《安徽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略) 相关规划,编制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四、询价小组名单:罗魁、赵业华、乔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灵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笑果大道与奇石大道交口,联系电话:0557-*。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一、项目名称: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灵璧县 (略)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零*仟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要求:根据《安徽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略) 相关规划,编制灵璧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四、询价小组名单:罗魁、赵业华、乔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灵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笑果大道与奇石大道交口,联系电话:0557-*。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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