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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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源智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1002-1009

成交金额:*.00元/年

评审报价:*.00元/年

评审总得分:9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一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一

12 个月。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

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为一年,服务价格不变。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一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忠堂、吕熙霞、沈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社会福利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经济技 (略) 金坝街 (略) (略) 境内(G318南侧)、 (略) (略)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宣城经济技 (略) 金坝街 (略) (略) 境内(G318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科长、林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社会福利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25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源智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1002-1009

成交金额:*.00元/年

评审报价:*.00元/年

评审总得分:9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市社会福利中心购买部分物业服务项目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一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一

12 个月。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

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为一年,服务价格不变。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一

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忠堂、吕熙霞、沈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社会福利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经济技 (略) 金坝街 (略) (略) 境内(G318南侧)、 (略) (略)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宣城经济技 (略) 金坝街 (略) (略) 境内(G318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科长、林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社会福利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25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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