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房修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站房修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站房修缮改造工程设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2.#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
序号 | 包别 | 中标(成交) 供应商 | 评审总得分 | 备注 |
1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站房修缮改造工程设计 | (略) | 74 |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2号,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2月26日
一、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站房修缮改造工程设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2.#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
序号 | 包别 | 中标(成交) 供应商 | 评审总得分 | 备注 |
1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站房修缮改造工程设计 | (略) | 74 |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2号,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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