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滁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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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滁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苏 (略) 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苏 (略) 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0号星火E方1号楼103、104

中标金额为:(略)(略)(略)万零(略)(略)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 (略) 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参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4〕19号)标准,代理费:4875.00 元。

六、公告期限

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8号3楼西306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略)。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略) (略)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d873-4f45-(略)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略)e5-b32f-ad4de4e37da4.html)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监督科,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略)。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 (略) (略) 156号

联系方式:0550-(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8号3楼西30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周工

电   话:0550-(略)、(略)

八、附件

1.业绩一览表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略)
    业务提交
    2025/02/28 12:54:15
    0天2小时24分15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5/02/28 17:19:06
    0天4小时25分51秒

0天2小时24分15秒

0天4小时25分51秒

公告公示信息
苏 (略) 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苏 (略) 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0号星火E方1号楼103、104

中标金额为:(略)(略)(略)万零(略)(略)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 (略) 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参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4〕19号)标准,代理费:4875.00 元。

六、公告期限

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8号3楼西306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略)。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略) (略)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d873-4f45-(略)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略)e5-b32f-ad4de4e37da4.html)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监督科,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略)。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 (略) (略) 156号

联系方式:0550-(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8号3楼西30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周工

电   话:0550-(略)、(略)

八、附件

1.业绩一览表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略)
    业务提交
    2025/02/28 12:54:15
    0天2小时24分15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5/02/28 17:19:06
    0天4小时25分51秒

0天2小时24分15秒

0天4小时25分5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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