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养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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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养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养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5-012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采购日期:2025年03月07日15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霍山县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霍山县下符桥镇下符桥村观山嘴组

成交金额:#.00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拟将位于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的租赁土地,提供给成交供应商运营使用。其中包括鱼塘土地使用面积409.14亩、养殖水域面积约330亩(因土地面积存在测量误差,实际面积以现场围栏圈定为标准)、房屋、进排水管道、电路设施设备、增氧机、渠道、孵化池、监控系统、围栏等全部设施设备,详见设施设备清单。

谈判小组评委名单:程霞、黄滔、孙九零

采购人名称:安徽 (略)

安徽康丰 (略)

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迎 (略) 10号

(略) 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双枣组

联系人:孙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大 (略)

地址:霍山 (略) 国投大厦2楼

项目负责人:储工

联系电话:0564-#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0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 (略) 国投大厦( (略) 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示。

    安徽 (略)

    安徽康丰 (略)

    安徽大 (略)

    2025年03月0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养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5-012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采购日期:2025年03月07日15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霍山县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霍山县下符桥镇下符桥村观山嘴组

成交金额:#.00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拟将位于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的租赁土地,提供给成交供应商运营使用。其中包括鱼塘土地使用面积409.14亩、养殖水域面积约330亩(因土地面积存在测量误差,实际面积以现场围栏圈定为标准)、房屋、进排水管道、电路设施设备、增氧机、渠道、孵化池、监控系统、围栏等全部设施设备,详见设施设备清单。

谈判小组评委名单:程霞、黄滔、孙九零

采购人名称:安徽 (略)

安徽康丰 (略)

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迎 (略) 10号

(略) 霍山县衡山镇永康桥村双枣组

联系人:孙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大 (略)

地址:霍山 (略) 国投大厦2楼

项目负责人:储工

联系电话:0564-#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0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 (略) 国投大厦( (略) 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示。

    安徽 (略)

    安徽康丰 (略)

    安徽大 (略)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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