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室内及场地局部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某部室内及场地局部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某部室 (略) 部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5-JHDSAQ-G1002
一、项目名称:某部室 (略) 部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HDSAQ-G1002
三、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
四、评标结果
经一致评审, (略) 、浙江 (略) 、上海绍禹 (略) 、上海 (略) 、上海弘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略) 、浙江 (略) 、 (略) 、 (略) ,初步评审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推荐如下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 (略) ,投标报价(略).2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略).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 (略) ,投标报价(略).38元。
五、质疑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略) 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投诉复议的。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安徽 (略) (略)
联系人:江礼溪、袁雯宇、王荣松
联系电话:(略)、(略)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略)
某部室 (略) 部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5-JHDSAQ-G1002
一、项目名称:某部室 (略) 部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HDSAQ-G1002
三、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
四、评标结果
经一致评审, (略) 、浙江 (略) 、上海绍禹 (略) 、上海 (略) 、上海弘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略) 、浙江 (略) 、 (略) 、 (略) ,初步评审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推荐如下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 (略) ,投标报价(略).2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略).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 (略) ,投标报价(略).38元。
五、质疑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略) 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投诉复议的。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安徽 (略) (略)
联系人:江礼溪、袁雯宇、王荣松
联系电话:(略)、(略)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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