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整体售后服务招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医疗设备整体售后服务招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设备整体售后服务招标项目
3、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变更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费率 |
洛自采(2024)0057号-1 | (略) (略) 医疗设备整体售后服务招标项目 | 凯思轩达 (略) | (略) (略) 天安智慧城6 | 2.49%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
三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日期;每年签订一次, 每年合同期限届满时,采购人应对中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合格、双方协商后无异议的可以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服务期内每年合同服务金额根据当年设备增减情况按照中标费率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年一签。 | 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3、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原因:根据本项目投 (略) 理意见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现变更为: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3、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夏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设备整体售后服务招标项目
3、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变更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费率 |
洛自采(2024)0057号-1 | (略) (略) 医疗设备整体售后服务招标项目 | 凯思轩达 (略) | (略) (略) 天安智慧城6 | 2.49%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
三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日期;每年签订一次, 每年合同期限届满时,采购人应对中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合格、双方协商后无异议的可以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服务期内每年合同服务金额根据当年设备增减情况按照中标费率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年一签。 | 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3、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原因:根据本项目投 (略) 理意见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现变更为: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3、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夏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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