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桃花潭镇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森林康养示范区雄龙坑片区建设项目EPCO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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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桃花潭镇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森林康养示范区雄龙坑片区建设项目EPCO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编号:JXCT-JZSS-FW-YQ-*

二、项目名称:泾县桃花潭镇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森林康养示范区(雄龙坑片区)建设项目EPCO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升 (略) ;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 (略) 36号;

成交费率:0.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桃花潭镇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森林康养示范区(雄龙坑片区)建设项目EPCO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发包文件要求的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邀请发包;

(二)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304号,联系电话:0563-*;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名称:泾县 (略)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泾川大 (略) 交叉口 (略) 门面房6幢10-12号(泾县两山转化展厅)

联系方式:0563-*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联系方式:056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工

电话:0563-*、0563-*

2025年3月13日

,安徽,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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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XCT-JZSS-FW-YQ-*

二、项目名称:泾县桃花潭镇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森林康养示范区(雄龙坑片区)建设项目EPCO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升 (略) ;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 (略) 36号;

成交费率:0.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桃花潭镇农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森林康养示范区(雄龙坑片区)建设项目EPCO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发包文件要求的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邀请发包;

(二)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304号,联系电话:0563-*;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名称:泾县 (略)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泾川大 (略) 交叉口 (略) 门面房6幢10-12号(泾县两山转化展厅)

联系方式:0563-*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联系方式:056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工

电话:0563-*、0563-*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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