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日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 (略) 保定分公司生产调度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答疑01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5%”;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合同授予、7.6、履约保证金、7.6.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问题:请明确履约保证金以哪个比例为准? 回复: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此项目招标要求配置冷暖空调,轿厢净高要求2600mm;而图纸内电梯井道顶层高度仅有4450mm和4800mm;土建尺寸限制,无法满足既配置空调,轿厢高度又做到2600mm; 问题:现场可否按最终中标单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顶层高度来预留? 回复:技术问题需投标人自行解决,如不能满足请填写“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书中,“五商务要求、5.1报价要求、5.1.1投标人报价为合同签约含税价,视为投标人为承办本项目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费、包装费、运杂费(含装御费)、仓储费、安装费(含二次搬运费)、总包配合费、架子的租赁及搭拆费;底坑爬梯材料费及施工费;井道照明施工配合费;轿内摄像头安装及井道布视频线施工费;呼梯盒孔洞、深化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楼板、墙体、孔洞等)修正费;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费、各种验收费、考察培训费、各种保险费、税金、各种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和维修工具的费用、相关主管部门检验、验收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问题:请明确总包配合费,井道照明施工配合费收取标准? 回复:各投标人施工工艺略有差异,总包配合费,井道照明施工配合费需中标人与总包单位单独协商订立。 4、《电梯技术规范书》,第10页,“4.4.1、电梯轿厢、轿门、厅门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制作,不锈钢应不低于T/CEA 0024-2021《电梯用不锈钢装饰板》标准,大门套,吊顶,整体装潢要求舒适、典雅、大气;” 请确认电梯厅门的大门套是否需要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中,若包含大门套,其材质是否与厅门保持一致为发纹不锈钢。 回复: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中,材质未做硬性要求,具体要求见4.4.7条款。 5、《电梯技术规范书》,第10页,“4.4.4、层楼显示、运行指示规格≥50ⅹ50,均采用液晶显示,且能够显示实时运行速度等信息;” 请确认厅外召唤箱显示器是否需要显示实时运行速度。 回复:厅外召唤箱显示器不需要显示 6、DT2/3/5/6,4部电梯为15层15站15门,底坑深度1600mm,图纸仅有平面图,无井道剖面图。 请确认此4部电梯地坑是否为悬空,并且地坑以下封闭人能到达的空间。 回复:技术问题需投标人自行解决,井道剖面图等电梯详图见补充图纸文件。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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