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智慧停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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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智慧停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Q[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田镇人民政府智慧停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部分技术参数和修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31 09:00:00,更正为:2023-04-1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31 09:00:00,更正为:2023-04-11 09:0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4)2.3、搭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整合镇区停车资源,实现路内泊位的停车收费、电子支付、费用追缴等功能,实现全镇停车诱导、无感支付、错峰共享等功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泊位利用率。

现更正为:(序号4)2.3、搭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设备采集的停车数据须实现以下功能:整合镇区停车资源,实现路内泊位的停车收费、电子支付、费用追缴等功能,实现全镇停车诱导、无感支付、错峰共享等功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泊位利用率。

事项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31)(4)须对接融智优泊停车管理平台,并且支持远程平台切换;支持设备OTA在线升级;

现更正为:★(序号31)(4)须对接融智优泊停车管理平台,并且支持远程平台切换(需提供对接承诺函)

事项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注:1、以上参数中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均允许±1%的偏差。

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或节能产品的,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序号101)1、以上参数中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均允许±1%的偏差。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或节能产品的,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技术项”中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40.00

根据各供应商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共 100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40.00

根据各供应商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带“★”号的为不允许偏离条款,每偏离1项按无效投标处理(共1项);其余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共 100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龙田镇龙庭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梅

电话:0591-*

(略)

2023年03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Q[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龙田镇人民政府智慧停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部分技术参数和修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31 09:00:00,更正为:2023-04-1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31 09:00:00,更正为:2023-04-11 09:0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4)2.3、搭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整合镇区停车资源,实现路内泊位的停车收费、电子支付、费用追缴等功能,实现全镇停车诱导、无感支付、错峰共享等功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泊位利用率。

现更正为:(序号4)2.3、搭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设备采集的停车数据须实现以下功能:整合镇区停车资源,实现路内泊位的停车收费、电子支付、费用追缴等功能,实现全镇停车诱导、无感支付、错峰共享等功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泊位利用率。

事项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31)(4)须对接融智优泊停车管理平台,并且支持远程平台切换;支持设备OTA在线升级;

现更正为:★(序号31)(4)须对接融智优泊停车管理平台,并且支持远程平台切换(需提供对接承诺函)

事项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注:1、以上参数中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均允许±1%的偏差。

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或节能产品的,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序号101)1、以上参数中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均允许±1%的偏差。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或节能产品的,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技术项”中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40.00

根据各供应商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共 100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40.00

根据各供应商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带“★”号的为不允许偏离条款,每偏离1项按无效投标处理(共1项);其余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共 100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龙田镇龙庭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梅

电话:0591-*

(略)

2023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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