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配电房补偿柜电容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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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配电房补偿柜电容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TH[GK]*-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配电房补偿柜电容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参数及评分条款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3-21,更正为:2023-03-3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10 09:00:00,更正为:2023-04-12 09:00:00。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技术项F2.5”:投标人所投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每个回路补偿容量≤30kvar”的得3分。需体现具体型号配置,未满足或未提供具体型号配置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所投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每个回路补偿容量≤30kvar的得3分;每个回路补偿容量≤40kvar的得2分;每个回路补偿容量≤50kvar的得1分。需体现具体型号配置,未满足或未提供具体型号配置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设备技术参数要求”——“1.3功能及技术要求”——“★1.3.1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要求,产品必须提供Icc(Icw)≥50kA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注: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指的必须提供一份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而不是提供一份单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和一份三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

更正为:★1.3.1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要求,产品必须提供Icc(Icw)≥15kA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招标图纸参数与技术文件不相符时,以技术文件要求为准。【注: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指的必须提供一份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而不是提供一份单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和一份三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

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服务要求 ” ——“(一)招标清单”——★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更换电容柜体;采用带7%电抗率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及有源滤波装置。投标人需承诺改造后的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按照国家标准达到 0.95(高峰负荷时期),系统谐波电流小于5%,并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更换电容柜体;采用带7%电抗率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及有源滤波装置。投标人改造后的产品须为混合补偿装置,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按照国家标准达到 0.95(高峰负荷时期),系统谐波电流小于5%,招标图纸参数与技术文件不相符时,以技术文件要求为准。若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延误工期赔偿责任,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 ——“(一)工程概况”——“……为保障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电能质量,确保电容补偿设备正常运行,低压电力电容柜改造重在改造后补偿的安全性、可靠性,短路分断能力要求≥50KA。……”

更正为:“……为保障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电能质量,确保电容补偿设备正常运行,低压电力电容柜改造重在改造后补偿的安全性、可靠性,短路分断能力要求≥15KA。……”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闽侯县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1-*-803/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梅莲、古雯、刘爱爱

电话:0591-*-803/820

(略) (略)

2023年03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TH[GK]*-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配电房补偿柜电容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参数及评分条款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3-21,更正为:2023-03-3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10 09:00:00,更正为:2023-04-12 09:00:00。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技术项F2.5”:投标人所投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每个回路补偿容量≤30kvar”的得3分。需体现具体型号配置,未满足或未提供具体型号配置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所投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每个回路补偿容量≤30kvar的得3分;每个回路补偿容量≤40kvar的得2分;每个回路补偿容量≤50kvar的得1分。需体现具体型号配置,未满足或未提供具体型号配置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设备技术参数要求”——“1.3功能及技术要求”——“★1.3.1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要求,产品必须提供Icc(Icw)≥50kA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注: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指的必须提供一份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而不是提供一份单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和一份三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

更正为:★1.3.1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要求,产品必须提供Icc(Icw)≥15kA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招标图纸参数与技术文件不相符时,以技术文件要求为准。【注: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指的必须提供一份混合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而不是提供一份单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和一份三相补偿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带二维码)复印件。】

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服务要求 ” ——“(一)招标清单”——★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更换电容柜体;采用带7%电抗率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及有源滤波装置。投标人需承诺改造后的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按照国家标准达到 0.95(高峰负荷时期),系统谐波电流小于5%,并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更换电容柜体;采用带7%电抗率抑制谐波功能的智能集成低压无功补偿模块(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及有源滤波装置。投标人改造后的产品须为混合补偿装置,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按照国家标准达到 0.95(高峰负荷时期),系统谐波电流小于5%,招标图纸参数与技术文件不相符时,以技术文件要求为准。若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延误工期赔偿责任,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 ——“(一)工程概况”——“……为保障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电能质量,确保电容补偿设备正常运行,低压电力电容柜改造重在改造后补偿的安全性、可靠性,短路分断能力要求≥50KA。……”

更正为:“……为保障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电能质量,确保电容补偿设备正常运行,低压电力电容柜改造重在改造后补偿的安全性、可靠性,短路分断能力要求≥15KA。……”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闽侯县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1-*-803/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梅莲、古雯、刘爱爱

电话:0591-*-803/820

(略) (略)

202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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