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第1次)招标变更
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第1次)招标变更
项目名称 | 宁扬公司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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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HGS2023-GC-067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日益普及,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解决员工实际出行问题。拟在八个收费站(横梁北站、枣林湾站、仪征站、蒋王站、扬州开发区站、汤汪站、扬州广陵站、杭集南站)院内新建40KW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和14KW交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宁扬公司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项目由江苏 (略) 负责招标,项目具体实施由江苏 (略) 负责。 2、招标范围:八个收费站(横梁北站、枣林湾站、仪征站、蒋王站、扬州开发区站、汤汪站、扬州广陵站、杭集南站)院内新建40KW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和14KW交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仪征站增设2台40KW 直流充电桩和2台14KW交流充电桩,其他收费站各增设1台40KW直流充电桩和1台14KW 交流充电桩,共计18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2.00万元(含暂列金、招标代理费)。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建设地点:京沪公司所属八个收费站(横梁北站、枣林湾站、仪征站、蒋王站、扬州开发区站、汤汪站、扬州广陵站、杭集南站)。 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7、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采购人 | 江苏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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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严霏 | 联系人电话 | 025-* | ||||||
采购代理 | 江苏 (略) | ||||||||
联系人 | 王淑晴、赵静 | 联系人电话 | 025-*、* |
标段名称 | 宁扬公司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项目 | 标段编号 | JHGS2023-GC-06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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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30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登录 (略) 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
文件递交方式 |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 ||||||||
发布网址 |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机电设备安装业绩或机电设备采购业绩;(4)信誉要求: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 (略) (网址:http://**)列入失信名录的单位;(5)主要人员要求: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自 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或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含副职);(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名,且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略) 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在http://** 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栏进行下载。投标人须使用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中的“江苏交控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手机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投标人安装手 (略) ,用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开标解密;办理方式:登录江苏交控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图标进行线上办理。 7、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9、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1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
补充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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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说明 |
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3-04-24 17:00 |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5-04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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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5-06 12: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3-05-08 12:00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5-10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05-10 09:30 |
项目名称 | 宁扬公司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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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HGS2023-GC-067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日益普及,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解决员工实际出行问题。拟在八个收费站(横梁北站、枣林湾站、仪征站、蒋王站、扬州开发区站、汤汪站、扬州广陵站、杭集南站)院内新建40KW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和14KW交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宁扬公司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项目由江苏 (略) 负责招标,项目具体实施由江苏 (略) 负责。 2、招标范围:八个收费站(横梁北站、枣林湾站、仪征站、蒋王站、扬州开发区站、汤汪站、扬州广陵站、杭集南站)院内新建40KW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和14KW交流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仪征站增设2台40KW 直流充电桩和2台14KW交流充电桩,其他收费站各增设1台40KW直流充电桩和1台14KW 交流充电桩,共计18台电动汽车充电桩。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2.00万元(含暂列金、招标代理费)。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建设地点:京沪公司所属八个收费站(横梁北站、枣林湾站、仪征站、蒋王站、扬州开发区站、汤汪站、扬州广陵站、杭集南站)。 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7、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采购人 | 江苏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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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严霏 | 联系人电话 | 025-* | ||||||
采购代理 | 江苏 (略) | ||||||||
联系人 | 王淑晴、赵静 | 联系人电话 | 025-*、* |
标段名称 | 宁扬公司2023年宁扬线部分站区新增充电桩项目 | 标段编号 | JHGS2023-GC-06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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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30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登录 (略) 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
文件递交方式 |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 ||||||||
发布网址 |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机电设备安装业绩或机电设备采购业绩;(4)信誉要求: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 (略) (网址:http://**)列入失信名录的单位;(5)主要人员要求: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自 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或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含副职);(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名,且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略) 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在http://** 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栏进行下载。投标人须使用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中的“江苏交控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手机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投标人安装手 (略) ,用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开标解密;办理方式:登录江苏交控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图标进行线上办理。 7、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9、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1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
补充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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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说明 |
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3-04-24 17:00 |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5-04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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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5-06 12: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3-05-08 12:00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5-10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05-10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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