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CECCG2023-16(ZYCG2023-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无锡 (略) 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无锡 (略) 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标段2:食堂食用油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 “一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食用油) (1)转基因食用油(3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转基因食用油(1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投标报价(食用油) (1)转基因食用油(3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非转基因食用油(1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合同价格”中的“食用油(转基因) 质量标准”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桶。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箱。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3 | 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合同价格”中的“食用油(非转基因) 质量标准”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桶。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箱。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4 | 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16日 9:0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8月30日 9: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 (略)
地 址: (略) 高浪西路16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
联系方式: *@*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莹、陈育红
电 话: *、05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CECCG2023-16(ZYCG2023-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无锡 (略) 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无锡 (略) 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标段2:食堂食用油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 “一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食用油) (1)转基因食用油(3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转基因食用油(1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投标报价(食用油) (1)转基因食用油(3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非转基因食用油(1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0 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合同价格”中的“食用油(转基因) 质量标准”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桶。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箱。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3 | 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合同价格”中的“食用油(非转基因) 质量标准”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桶。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投标产品必须是一级成品油,分别符合GB1535-2017、GB10464-2017、GB19111-2017国家标准。包装为20L/箱。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
4 | 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16日 9:0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8月30日 9: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 (略)
地 址: (略) 高浪西路1600号
联系方式: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
联系方式: *@*cec.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莹、陈育红
电 话: *、0510-*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