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垛镇缸顾村流标的机动田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千垛镇缸顾村流标的机动田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略) 千垛镇缸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 (略)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缸顾村流标的机动田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1、原郯俊勇,面积约15亩,发包年限4年,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标底价每年35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的总标底价21000元,承包期间各项涉农补助不归承包方所有。投标保证金1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27日09时 - 2023年11月30日15时30分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注:投标人须2023年11月30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日09时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顾东群 ,联系电话: *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线下交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09时,同时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线下交易结果在线上进行网上操作。意向受让方自 (略)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 (略) 李中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号:**,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千垛支行),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8、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项目竞价 (略)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0、本公告在 (略)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 (略) 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顾志会 ,联系电话:* 。
(略)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2023年11月24日
千垛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样稿)
出租方:千垛镇缸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方)
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方将拥有的村机动场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方,发展农业,就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面积
*方将其拥有的千垛镇缸顾村原 亩,作为机动场地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方,发展农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202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租金
租赁价格每年为 元/亩, 年一次性交清,计人民币 元整( ¥: 元)。
四、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并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方。
2、*方有权监管*方土地使用情况,并要求*方按约履行。在*方生产过程中遇有关矛盾时,*方负责协助*方化解、调处各种矛盾。
3、*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方的权力和义务
1、*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不得影响将来种植,不得种树,不得种植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产品,不得发展提水种养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方享受该地块耕地地力补贴,如有机插秧任务,*方必须服从。
2、在租赁期内,*方不得随意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征得*方同意,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国家或乡镇土地规划调整,征占用时,*方必须服从,*方不属违约行为,具体按上级规定补偿。退还余下相应的承包金及银行利息。
4、合同期满后,*方必须无条件让出承包地,所建设施,自行处理,与*方无关。
5、在双禁期间,*方作物秸杆不得焚烧及抛入水体,否则责任自负。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2、**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3、本合同一式*份,*、*、见证方各执一份。
*方(发包方): *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见证单位: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A*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略) 千垛镇缸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 (略)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缸顾村流标的机动田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1、原郯俊勇,面积约15亩,发包年限4年,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标底价每年35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的总标底价21000元,承包期间各项涉农补助不归承包方所有。投标保证金1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27日09时 - 2023年11月30日15时30分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注:投标人须2023年11月30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日09时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顾东群 ,联系电话: *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线下交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09时,同时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线下交易结果在线上进行网上操作。意向受让方自 (略)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 (略) 李中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号:**,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千垛支行),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8、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项目竞价 (略)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0、本公告在 (略)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 (略) 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顾志会 ,联系电话:* 。
(略)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2023年11月24日
千垛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样稿)
出租方:千垛镇缸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方)
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方将拥有的村机动场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方,发展农业,就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面积
*方将其拥有的千垛镇缸顾村原 亩,作为机动场地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方,发展农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202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租金
租赁价格每年为 元/亩, 年一次性交清,计人民币 元整( ¥: 元)。
四、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并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方。
2、*方有权监管*方土地使用情况,并要求*方按约履行。在*方生产过程中遇有关矛盾时,*方负责协助*方化解、调处各种矛盾。
3、*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方的权力和义务
1、*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不得影响将来种植,不得种树,不得种植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产品,不得发展提水种养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方享受该地块耕地地力补贴,如有机插秧任务,*方必须服从。
2、在租赁期内,*方不得随意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征得*方同意,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国家或乡镇土地规划调整,征占用时,*方必须服从,*方不属违约行为,具体按上级规定补偿。退还余下相应的承包金及银行利息。
4、合同期满后,*方必须无条件让出承包地,所建设施,自行处理,与*方无关。
5、在双禁期间,*方作物秸杆不得焚烧及抛入水体,否则责任自负。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2、**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3、本合同一式*份,*、*、见证方各执一份。
*方(发包方): *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见证单位: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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