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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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2-18 至 2023-12-2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苏羽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667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6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6。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现更改为: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技术参数评分标准: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做出偏离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或功能彩页,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的功能截图、彩页要求界面清晰、真实。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现更改为: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做出偏离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
“▲”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或功能彩页,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提供的功能截图、彩页要求界面清晰、真实。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二)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3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 (略) 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陈辰、张晓明、甘润之、雷冬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2-18 至 2023-12-2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苏羽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667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线上教学平台及工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6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6。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现更改为: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技术参数评分标准: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做出偏离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或功能彩页,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的功能截图、彩页要求界面清晰、真实。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现更改为: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做出偏离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
“▲”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或功能彩页,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提供的功能截图、彩页要求界面清晰、真实。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二)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3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 (略) 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陈辰、张晓明、甘润之、雷冬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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