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1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计划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31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平湖街道隔圳西片区、平湖街道述昌围片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隔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40488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在单元规划阶段对学位统筹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如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无需落实教育设施用地的,则可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略) 公共利益项目)总计落实不少于16327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2 | 平湖 | 述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其中产业用地比例不超过工业用地的20%,具体比例在单元规划阶段研究确定)、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369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3169平方米公共绿地和5445平方米发展备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5644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平湖街道隔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平湖街道述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021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计划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31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平湖街道隔圳西片区、平湖街道述昌围片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隔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40488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在单元规划阶段对学位统筹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如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无需落实教育设施用地的,则可 (略)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略) 公共利益项目)总计落实不少于16327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2 | 平湖 | 述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其中产业用地比例不超过工业用地的20%,具体比例在单元规划阶段研究确定)、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369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3169平方米公共绿地和5445平方米发展备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5644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平湖街道隔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平湖街道述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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