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光谷大厦物业项目更正公告
建湖县光谷大厦物业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湖县光谷大厦物业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1日
三、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1、原招标文件中第11页8.3.2中(5)按照文件要求的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基数与缴纳费 (略) 、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1]113 号文件 (略) 人力资源社会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1 号、2019年11月2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财政局、国家税 (略) 税务局发布的盐医保发【2019】94号 (略) 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18.75元/人每月。更正为:(5)按照文件要求的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基数与缴纳费 (略) 、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 (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72.93元/人每月。
2、原招标文件中第11页8.3.2中(6)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按苏人社发〔2021〕72号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县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840元/人/每月。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为11天,法定加班工资不低于2791.72元/人/每年(法定节假日全员上班制),各投标人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92元/人/每月 (按照相关文件员工工资扣除公积金后不得低于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各投标人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计取 (不可漏项、报价不得为零)。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更正为:(6)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按苏人社规[2023] 4号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县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010元/人/每月。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为11天,法定加班工资不低于3049.66元/人/每年(法定节假日全员上班制),各投标人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100.5元/人/每月 (按照相关文件员工工资扣除公积金后不得低于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各投标人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计取 (不可漏项、报价不得为零)。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原投标文件及格式中投标报价分析表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做好投标准备,准时参加开标。
四、更正日期:2024年1月16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开 (略)
地址:建湖经济开发区明星路6号
联系方式:*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盐韵 (略)
地址:建湖县体育中心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4.监管部门
名称: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电话:*
建湖县开 (略)
2024年1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湖县光谷大厦物业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1日
三、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1、原招标文件中第11页8.3.2中(5)按照文件要求的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基数与缴纳费 (略) 、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1]113 号文件 (略) 人力资源社会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1 号、2019年11月2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财政局、国家税 (略) 税务局发布的盐医保发【2019】94号 (略) 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18.75元/人每月。更正为:(5)按照文件要求的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基数与缴纳费 (略) 、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 (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72.93元/人每月。
2、原招标文件中第11页8.3.2中(6)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按苏人社发〔2021〕72号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县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840元/人/每月。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为11天,法定加班工资不低于2791.72元/人/每年(法定节假日全员上班制),各投标人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92元/人/每月 (按照相关文件员工工资扣除公积金后不得低于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各投标人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计取 (不可漏项、报价不得为零)。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更正为:(6)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按苏人社规[2023] 4号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县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010元/人/每月。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为11天,法定加班工资不低于3049.66元/人/每年(法定节假日全员上班制),各投标人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100.5元/人/每月 (按照相关文件员工工资扣除公积金后不得低于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各投标人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计取 (不可漏项、报价不得为零)。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原投标文件及格式中投标报价分析表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做好投标准备,准时参加开标。
四、更正日期:2024年1月16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开 (略)
地址:建湖经济开发区明星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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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盐韵 (略)
地址:建湖县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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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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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管部门
名称: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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