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
采购单位 |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8: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024-*转816 | ||
采购单位 |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和平 (略) 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老师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长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沈河 (略) 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HZX-ZY3Y-2024-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更正为: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购买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35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 (略)
地 址: (略) 沈河 (略) 12号
联系方式: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024-*转81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
采购单位 |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8: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024-*转816 | ||
采购单位 |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和平 (略) 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老师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长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沈河 (略) 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HZX-ZY3Y-2024-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更正为: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购买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35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 (略)
地 址: (略) 沈河 (略) 12号
联系方式: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024-*转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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