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湖镇经营性资产招标注意事项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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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湖镇经营性资产招标注意事项调整的公告

关于水湖镇经营性资产招标注意事项调整的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水湖镇经营性资产招标公告

原公告日期:北京时间2024年09月4日

原第九条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将所租赁房屋从事的行业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2、不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未按要求书写门面房报价单的;4、投标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不一致。5、放弃中标资格。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等)

现第九条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将所租赁房屋从事的行业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2、不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未按要求书写门面房报价单的;4、投标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不一致。5、投标人投标租赁的资产其用途不能作为餐饮等涉及明火,天燃气的经营业态使用;6、放弃中标资格。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北城国有 (略)

2024年9月4日

关于水湖镇经营性资产招标注意事项调整的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水湖镇经营性资产招标公告

原公告日期:北京时间2024年09月4日

原第九条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将所租赁房屋从事的行业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2、不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未按要求书写门面房报价单的;4、投标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不一致。5、放弃中标资格。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等)

现第九条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将所租赁房屋从事的行业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2、不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未按要求书写门面房报价单的;4、投标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不一致。5、投标人投标租赁的资产其用途不能作为餐饮等涉及明火,天燃气的经营业态使用;6、放弃中标资格。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北城国有 (略)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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