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J122
采购项目名称: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开启共2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数量不符合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 (略) 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东刘集镇镇前街9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世纪阳光厦110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剑文(采购人代表)、高珊珊(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J122
采购项目名称: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项目开启共2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数量不符合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 (略) 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东刘集镇镇前街9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世纪阳光厦110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剑文(采购人代表)、高珊珊(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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