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霞浦县吉安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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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霞浦县吉安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根据《 (略) 运政数据清理规则》中的客运业户注销规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换证的,或持续180天以上无对应运输车辆(统计企业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车辆)的客运企业,由发证机关核实公告后,进行注销处理。

  现有由我局审批核发的霞浦县吉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宁*),核发日期:2017年1月18日。2018年12月26日至今,该企业在册车辆数为零,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原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作废。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

  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0日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根据《 (略) 运政数据清理规则》中的客运业户注销规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换证的,或持续180天以上无对应运输车辆(统计企业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车辆)的客运企业,由发证机关核实公告后,进行注销处理。

  现有由我局审批核发的霞浦县吉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宁*),核发日期:2017年1月18日。2018年12月26日至今,该企业在册车辆数为零,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原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作废。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

  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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