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生系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破产拍卖公告二次
明生系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破产拍卖公告二次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竞买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支付违约金等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 (略) (略) 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 (略) 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特别说明:
(一)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管理人无法提供除财务账册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b.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c.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d.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e.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f.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g.债权文件可能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h.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i.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j.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k.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8.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由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其他所有明确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 (略) 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二、拍卖标的
1.标的物简介:明生系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具体金额、账龄等情况详见附件。
2.起拍价:18,(略) 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略)元。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费律师,联系方式:(略))。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咨询情况确定后通知,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费律师(电话:(略))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需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 (略) 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须及时将 (略)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 (略) 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可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及违约责任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9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明生 (略) 管理人,帐号:(略)1259,开户行: (略) 舟山分行】,逾期未支付的,将被视为悔拍。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竞买人悔拍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还将补足出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同时承担最终出价30%的惩罚性违约金。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 (略) 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略)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买成功后, (略) 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 (略) 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8号钛合国际A座23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由破产管理人协助。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理解并认同竞买公告及须知的全部内容。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 联系人:费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 (略) (略) 0580-(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竞买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支付违约金等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 (略) (略) 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 (略) 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特别说明:
(一)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管理人无法提供除财务账册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b.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c.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d.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e.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f.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g.债权文件可能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h.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i.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j.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k.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8.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由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其他所有明确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 (略) 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二、拍卖标的
1.标的物简介:明生系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具体金额、账龄等情况详见附件。
2.起拍价:18,(略) 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略)元。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费律师,联系方式:(略))。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咨询情况确定后通知,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费律师(电话:(略))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需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 (略) 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须及时将 (略)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 (略) 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可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及违约责任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9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明生 (略) 管理人,帐号:(略)1259,开户行: (略) 舟山分行】,逾期未支付的,将被视为悔拍。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竞买人悔拍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还将补足出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同时承担最终出价30%的惩罚性违约金。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 (略) 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略)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买成功后, (略) 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 (略) 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8号钛合国际A座23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由破产管理人协助。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理解并认同竞买公告及须知的全部内容。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 联系人:费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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